宁远县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的文件依据
转载 来源:宁远县政府网 发表于:2018/03/03 17:06:56 浏览量:280
宁远县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的文件依据
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农户分散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帮扶对象应当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和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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