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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征集房地产测绘机构和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转载 来源:宁远县政府网 发表于:2019/11/16 10:30:04 浏览量:1753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根据《宁远县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拟对宁远县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进行测绘和价格评估。为确保测绘和评估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决定采取公开报名方式征集房地产测绘和评估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测绘和评估的范围:2019年娥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和土地。为保证棚户区改造,房地产测绘和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将选定一家房地产测绘事务所,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房屋和土地测绘资质丁级;

(三)具备房屋和土地价格评估三级;

(四)业界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原件,机构代码证及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

2、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原件;

3、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5、拟投入该项目的固定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原件;

6、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3个合同原件;

7、服务承诺;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分别装订成册。

四、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五、报名地点:宁远县开实棚户区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征询办

六、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  13974648585

七、选定方式:

1、由宁远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评估机构名单在征收范围内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经公布期满无议后,由宁远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摇号抽选入围机构,并予公证。

3、由相关街道办事处组织被征收人,从宁远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入围的三家测绘和评估机构中,通过协商选定测绘、评估机构,协商无法形成意见的,征收办将组织公开摇号选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和县政府网公布结果。

特此公告

宁远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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