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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远杂谈#医生“六不治”,律师“六不接”

    2018/06/27 19:56:53 发布1361 浏览0 回复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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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了神医扁鹊提出的“六不治”,分别为:不论于理、轻身重财、衣食不能适、阴阳并脏气不定、不能服药、信巫不信医。这六种情况下,即医者可以不提供治疗,也可理解为即使对其治疗,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疗效。而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与医生为病人提供诊疗具有相似之处。对应医界的 “六不治”,律师在选择服务对象时,也有律师界的“六不接”,即对以下六种情形应谨慎处理。


1、缺乏起码的尊重

委托人和律师之间在关系上是平等的,但有的委托人认为自己花钱雇了律师,律师就要无条件为他服务,甚至把律师当作自己的下属,不尊重律师的职业尊严和服务规范,对律师发号施令。事实上,合作伙伴之间应该互相尊重才会使得合作更加顺畅。


2、让律师承担一切风险

无论诉讼业务还是非诉项目,对于最终案件目标和结果的达成而言,都一定会具有不可预知、控制的风险。而无论从形成原因、委托伦理和法律规定来讲,这种风险都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有的人却想将风险全部转嫁给律师,这样的人考虑的是律师全力以赴后即使没有达成目标,最起码没有承担委托律师的任何成本,纯属投机心理。


3、要律师找关系

有的委托人请律师处理案件,关注的却不是律师的专业能力,而是律师的人脉资源,执着于是否在“公法检”有关系,这其实也是不自信、不负责的表现。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情案和关系案少之又少,专业的作用在案件处理中越来越明显,更多委托人也更加专注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4、律师费斤斤计较

同一案件委托不同的律师收费金额往往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一般是跟律师各自的专业能力、执业经验以及代理成本有关。但是有的委托人漠视律师法律服务的价值,忽略不同律师的收费差别的合理性,过分压低律师服务费,分毫计较,违背“一分钱一分货”的市场原则。律师是以自己的专业能力说服客户。


5、让律师保证100%结果

没有任何一场官司是有绝对胜算的,律师除了对委托人分析案件、法律以及代理方案之外,万不可就案件结果向委托人拍胸脯打包票。这一点,有职业素养的律师朋友基本都可以做到。但在现实中,有的委托人把律师能否给其打包票作为判断律师是否具有代理能力、信心和委托的前提条件,而这样下来的结果,只能呵呵……


6、随意指挥律师工作

律师在代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既是职责所在,也是策略所需。但有的委托人养成了指挥别人的习惯,或者发生案件后,通过咨询律师和在百度上查阅资料,了解了一点法律知识,就自诩法律专家,主观独断,让律师成为其办案思路的执行者,这样不仅会让案件更为复杂,甚至会造成许多重大损失。


【结语】

律师的工作繁重而辛苦,不仅仅是当事人挑选律师,律师也同样有权利筛选当事人,也只有双方都互相尊重且配合,才能使棘手之事有更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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